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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难题惠民生 我为群众护权益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1-11-18 14:15:00    点击:416次    [关闭本页]

破解难题惠民生  我为群众护权益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切实发挥新形势下社会公益性组织积极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消协组织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拉动消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肩负起《消法》赋予的八项职责,踏踏实实、扎扎实实地开展新形势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消费者权益保护使命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到协会工作中心谋划和实践,大力倡导新形势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监督的中坚作用。

(一)加强政治引领,严抓转行风工作。今年8月份,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召开了机关带系统转行风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乔建厚书记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机关带系统转行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乔建厚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机关带系统转行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随后,认真组织学习了市局《机关带系统转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工作会议,市消协全体人员形成了统一思想: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从思想入手,加强学习主动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转变工作作风内化为精神最求和职业素养;二是要聚焦问题,主动整改,确保机关带系统转行风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提升消费维权能力水平;三是要严肃纪律,强化措施,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大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推动社会共治,召开2021年度理事大会。今年2月25日,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召开2021年度理事大会,回顾总结2020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讨论研究“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相关事宜。全市20家消协理事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指出,2021年市消费者协会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消协组织在新时代的政治站位,主动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实践;要同步时代需要,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不断完善多元维权体系;要加强组织协调,注重研究新消费领域的新问题,利用行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立法立规和标准制定,为优化消费环境提供良好法治支撑;要加强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积极沟通各理事单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引导品质消费,使绿色、共享、文明、理性的消费观念深入人心。

二、同步时代需要,提升消协组织履职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针对新时代消费升级和差异化、个性化消费趋势,着眼不同领域消费维权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统筹城市与农村、线上与线下消费维权需要,兼顾不同年龄段消费者利益,平衡不同消费者诉求差异,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创新履职方式,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问题,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优势,联系各理事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律师团新闻媒体、消费维权志愿者共同举办了“3·15”网络直播等活动,切实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使消费者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举办“3·15”网络直播活动。今年“3·15”期间,市消协邀请市政府办公室、12345政务服务热线指挥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扶贫办、市科技局、省珠宝鉴定中心三门峡站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网络直播。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集中展示了2020年消费者投诉数据、各类消费陷阱、药品与保健品、物业领域、计量、消费扶贫、知识产权、标准化、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安全、珠宝鉴定等消费知识。网络直播共计120余万热心网友收听收看和参与直播互动,多家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今年“3·15”期间,共计组织普法活动59场,组织各类会议64场,开展大型咨询活动61场,组织重要新闻发布4次,播放公益广告1967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7420份,消费者参与活动数量126.4498万人次,经营者参与数量6770户次。

(四)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集中宣讲消费维权知识。一是注册开通了抖音官方账号,开通以来发布视频15个,累计转发播放2.5万余次;二是在重点节日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撰写元旦、春节、劳动节、儿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节日消费提醒警示5篇,分别在三门峡日报、河南网易新闻等媒体发布;三是举办消费维权热线访谈栏目,精彩展示了全市消协系统消费维权工作,主管领导带队出席,向市民介绍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倾听民情民意,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履职方式,约谈电商平台。为更好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协会社会监督职能,为倡导“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2021消费维权年主题,市消协于2021年4月7日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价格监督检查科、市农业农村局、蓝剑律师事务所、国际在线和民生频道共同对饿了么、美团、天天嗨抢、联联周边游三门峡站、三门峡优选、三门峡吃喝玩乐go、山果演义、线上三门峡8家电商平台进行了约谈。通报了电商平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求电商平台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并对本次约谈通报的问题积极整改,作出书面承诺。

三、强化维权效能,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强化教育引导,通过开展网络直播、维权知识网络有奖竞答等消费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消费教育的接触率和有效性。通过“放心消费创建”和“中秋月饼公开测评”等消费引导活动,督促生产者、经营者提高质量标准,推动消费升级,全面促进消费,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消费教育引导,举办各类活动。一是举办了“放心消费在中原”法律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今年7-8月份,市消费者协会通过微信平台举办了网络有奖竞答,竞答内容内容涵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标准化法》和《民法典》等多部法律,参与群众2383人,切实提高消费教育的接触率和有效性;二是举办“中秋月饼公开测评”活动。在中秋节前,市消费者协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理事单位代表、食品安全监管专家、新闻媒体代表、消费者代表举办“三门峡市2021年中秋月饼公开测评”专项活动。32名专家评委和300余名现场群众对市场上的8个品牌的6种口味、不同档次的600余块月饼,进行编号后现场品尝,同时从外观、食材、味道、口感、包装、性价比等方面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出最受好评月饼8组,4个品牌。通过活动促进了我市月饼产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助力复工复产,激活我市市场主体,繁荣我市市场经济,推动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七)提高消费投诉便利度,助力“涝疫”期间消费增长。今年8月份,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围绕“涝疫”期间消费增长中心工作,一是开通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即消费者均可到就近的消协组织进行投诉,由当地消协组织接受相关投诉材料后与属地消协协调对接,争取高效、快捷处理投诉,让消费者的财产损失降至最低。保障了洪灾疫情情况下消费者维权渠道的畅通。二是在发布消费提醒《三门峡全员核酸检测,请记住“九注意”!》。提醒广大群众在核酸检测时要注意的九项内容,阅读人数近千人人,起到了良好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作用。

(八)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今年“涝疫”期间,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主动担当,靠前监督,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消费者关心的生活必需品、防疫医疗用品和泡水二手车、泡水家电行社会监督,为保护消费者保驾护航。经监督发现,超市基本能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米、面、油、瓜果、蔬菜、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物价基本平稳,并未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暂未发现泡水二手车和泡水家电。但在个别药店未对口罩等防疫用品标明价格,我中心当场责令相关企业加强自律,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市消费者协会将会持续关注疫情防控期间消费问题,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消费品社会监督,全力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厚植人民情怀。加强消协组织体系建设,突出法定公益社会组织属性,夯实履行职责工作基础,确保将消协组织优势和职责转化为消费环境治理效能。

(九)加强队伍建设,表彰维权先进。3月15日,市消协联合各理事单位开展的2020年度“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结果正式揭晓,杨爽等十位同志获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对这些普通消费者、公益维权人士以及维权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予以表彰,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受到表彰的还有三门峡市检察院局等30个“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胡钰等40名“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十)夯实工作基础,达到“四有”标准。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加强协会基础设施建设,先后配置投诉调解室音视频同步记录设备、电话录音设备、工作证件、工作徽标、工作马甲,调配办公用房,改造为消协会议室、重大投诉调解室。形成了办公室、投诉与商品服务监督部、消费指导与法律服务部的组织架构,配齐了办公室、会议室、投诉调解室等功能性办公场所,保障了投诉录音电话、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消费投诉音视频记录设备等设施,达到了市消协秘书处“四有”,即“有必须的岗位、有在岗的人员、有充裕的经费、有更大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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