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内部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内部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联部)、投诉与商品服务监督部、消费指导与新闻事务部、财务与法律事务部。
二、职责
(一)办公室(组联部)
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协调市消协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催办市消协领导安排的有关事宜;负责消协系统的组织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市消协目标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分解日常工作责任到人;负责对印信、档案资料管理,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搞好文件的收发和登记;负责日常行政、接待、人事、车辆、办公用品保障等;指导基层消协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定期召开理事会、秘书长工作会;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年检、年报;组织对各县(市、区)消协工作的考核,评选系统先进;加强与市消协各理事单位的日常联络;组织发展“3·15”志愿者;指导各县(市、区)消协的自身建设。
(二)投诉与商品服务监督部
负责全市消费投诉受理、处理与消费咨询的指导工作;接待、处理消费者来信、来电和来访,受理重大消费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负责投诉统计、投诉分析和网上投诉咨询及投诉的分流处理,调查、剖析典型投诉案例;负责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不公平行业惯例及企业不良营销手法作出点评;针对重大消费安全事件,及时组织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
开展消费体验评价。选聘社会监督员、行业专业人士、消费者、记者共同组成体验团,对生产、服务企业现场考察生产流程、检查台账、查询行规、标准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消费体验;开展商品性价比较分析评价。聘请检测或研究机构的专业人士,对同类商品的主要成分、使用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进行比较、分析和评估;开展商品检测评价。在流通领域购买商品,送相关的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商品包装标明的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开展消费调查评价。制定调查表,聘请志愿者,通过网络、公共场所、社区,开展对商品或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对在评价中发现商品或服务中存在制度、标准不完善或监管不力等问题,及时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建议;对在抽检、调查、体验中发现经营者故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予以公开披露;对经营不规范或制度不完善等过失行为的,向经营者发劝喻改正建议书;对可能影响消费行为的评价活动结果,及时组织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进行消费引导;对不公平的行业惯例、格式条款进行调查、论证、点评,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建议。
(三)消费指导与新闻事务部
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举办“3·15”宣传咨询活动和电台、报刊的宣传报导,以及通过其它形式对国民开展消费教育;组织消费者开展对商品的比较试验和评价工作,摘好消费调查,切实做好引导消费工作;重大消费问题及时提供消费信息,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或消费提示。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类信息反馈有关领导可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监督,组织市场调查,向广大消费者推荐“名优商品”和“诚信单位”,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本地“3·15”宣传活动;开展评选活动,组织开展本地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在新闻媒体积极发布消协组织新闻稿件;按期上报“3·15”活动计划、总结及其他要求上报的宣传资料。
(四)财务与法律事务部
负责财务收支管理、工资福利发放、票据管理、纳税申报等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推动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时向秘书长汇报财务状况,提出财务评价和运行建议;加强会计档案的建立和保管。
研究投诉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出诉讼;协助起草修订本市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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