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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召开汽车销售经营行业集体约谈会
发布时间:2024-6-12 11:23:08    点击:426次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做好家用汽车消费维权工作,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612日上午,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召开了汽车销售经营行业集体约谈会。市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员、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河南省广播电视台三门峡记者站、大河报·豫视频三门峡中心、三门峡日报社、黄河时报、三门峡市广播电视台、三门峡中新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网易河南等媒体代表和市区32家汽车品牌销售服务4S店企业代表参加了约谈会。


会议通报了汽车消费维权线索征集活动中消费者反映的限定、指定购买车险、车饰,限定、指定接受金融服务,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小病大修”、维修价格不明码标价等问题

会议上,市消协法律部、投诉部、商品服务监督部等业务部室就通报情况,要求经营单位要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主动认领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经营单位要强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主动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严格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的产生;经营单位要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加强自律,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经营单位要把售后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重视消费者意见,正视消费者合理诉求,主动妥善及时处理消费纠纷,把纠纷化解在初期,严防矛盾激发、恶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谐的消费环境打造需要协同共治,消费纠纷的化解需要多方努力,经营单位要明确权利义务,减少消费痛点,进一步改善汽车消费环境。


会议强调,一是深刻领会消费促进经济的基础性作用,消费环境建设,关系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凸显长远意义,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才能进一步促进消费的提质扩容、消费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对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自查自纠,要想办法、添措施,及时整改,切实约束自身经营行为,确保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确保与消费者的良性互动关系,争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提升企业的诚信度和美誉度;三是要强化对汽车销售行业的社会监督监管、媒体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和回访检查,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不断提升经营单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持续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同时,公开告诫三门峡天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荣威、名爵)、三门峡亚捷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捷达)、三门峡市骏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五菱、宝骏)、三门峡市兴通亚飞汽车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雪铁龙)、三门峡宏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城)、三门峡陆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传祺)6家拒不参加约谈会的家用汽车销售企业,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诚信合法经营、严守法律底线,如有违法,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勿谓言之不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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