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和肉类产品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风腐问题专项消费指导系列
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期,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三起网络食品和肉类产品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一、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食品经营店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4年3月5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滨大队执法人员对某食品经营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采购的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
2024年3月15日,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该店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餐饮店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3年12月1日,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灵宝市某入网餐饮店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该店餐具阴离子指标不合格(洗涤剂残留),执法人员责令该餐饮店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
2024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饮店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该店餐具阴离子指标仍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条例对当事人予以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查处某牛肉坊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4年6月11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某牛肉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小作坊存在加工场所卫生环境不整洁、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冷冻库内存放的食品原料包装袋为有色塑料袋等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据该条例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结合以上三起案例,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网络食品和肉类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平台要谨慎
网络购物时,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等级高、消费者评价好的购物平台和网店,认真核查其公示的证照信息,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更不能轻信和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理性看待各类促销活动,不轻信“特价”“清仓价”等促销信息。
二、选择预售要谨慎
正规的网络预售,既能让消费者享受更大的优惠,又能让商家合理安排产能和物流,实现双赢。但有少数商家会钻预售的空子,利用虚假发货、延迟发货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消费者要学会事前取证,留意所购商品的具体发货时间,出现问题及时与卖家或平台客服交流解决。
三、支付定金要谨慎
提醒消费者在面对满抵、满减、降价、打折、秒杀等网络促销活动时,提前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和定金使用规则,看清定金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等,理性下单。关于定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消费者主动放弃购买,卖家一般不予退还。付款时选择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不要轻易相信商家以任何理由要求的直接转账或扫描不明二维码等方式付款。
四、直播购物要谨慎
建议消费者在观看直播时,不要只出于对主播个人的喜欢和信任而盲目消费,下单前应充分了解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历、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真实信息,不要被直播间“价格低廉”“秒杀”或“数量有限”等宣传氛围所蒙蔽,盲目冲动消费。确实产生交易事后反悔的,可以在卖家发货前及时申请退货退款。
五、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要到正规超市、农贸市场、经营单位,注意查看经营业户是否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
六、购买生鲜猪肉时,要查看“两证一报告”(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购买牛肉、羊肉、禽肉等其他畜禽肉时,要注意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对于进口肉类要注意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购买无证产品。
七、购买生鲜肉类时,消费者要仔细观察肉类的感官指标是否正常,如表面有一层微干的外膜,有光泽;表面微干或湿润,但不粘手;按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异味。对于有包装的肉类,应选择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的产品。
八、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普通市场价格的肉类要谨慎购买,避免购买不合格产品。
九、提高消费维权意识,留存相关消费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遇到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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