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体验当诱饵,强制消费法不容
发布时间:2019-10-9 09:25:26 点击:3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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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学生李某来到新市场工商所哭诉自己和同学被一家美容院强买强卖,强制性消费二千余元的经历,投诉要求该美容院无条件退款。
工商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出动执法人员,到被诉的美容院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美容院确实存在以“免费体验化妆品试用装”为诱饵,误导消费者,强制性消费的情况。新市场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美容院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行政约谈该美容院负责人,责令其改正并规范其美容服务。在新市场工商所的调解下,该美容院为消费者李某退还了其被强制性消费的二千余元。李某的父亲在得知其女的经历后,第二天上午特别制作了锦旗一面,执意送到工商所表示感谢。